105學年度第2學期森林環境暨資源學系研究生獎勵金申請公告

  • 2017-01-19
  • 蔡筱萍
一、依106年1月13日本系105學年度研究生獎勵金審議委員會第2次會議決議,105學年度第2學期本系研究生獎勵金類別、名額、金額及申請方式如下:
 
獎勵金類別 名額及內容 金額/ 申請方式
教學助理 3 6,000(每月工作40小時) 於聘僱申請表上經全系共同必修課程(如<附件>)各授課教師同意並簽證後送系辦公室
14 3,000(每月工作20小時)
行政助理 1(本系森林館R101木材化學實驗室管理) 3,000(每月工作20小時) 於聘僱申請表上經實驗室管理教師:張上鎮老師同意並簽證後送系辦公室
1(本系森林館R303育林共同實驗室管理) 於聘僱申請表上經實驗室管理教師:曲芳華老師同意並簽證後送系辦公室
2(本系網路系統管理) 於聘僱申請表上經網管教師林法勤老師同意並簽證後送系辦公室
14(或6名,每月6,000元,每月工作40小時,協助本系公共事務) 聘僱申請表送系辦公室彙整,提送系主任審核
1(本系森林館R103、R302及林產館R204等化學精密儀器室管理) 6,000(每月工作40小時) 於聘僱申請表上經儀器室管理教師:張上鎮老師同意並簽證後送系辦公室
1(本系農場溫室管理及協助本系公共事務) 於聘僱申請表上經溫室管理教師:葉汀峰老師同意並簽證後送系辦公室
1(本系標本館管理及協助本系公共事務) 於聘僱申請表上經標本館管理教師:王立志老師同意並簽證後送系辦公室
獎助金 同上學期 學校分配總額減去勞僱型助理所需總額後再平均分配(因106年度經費學校尚未核定,俟核定金額後再行公告。 (獎助金獎勵期程105年9月至106年7月,已於上學期核定)
二、勞僱型助理獎勵期程:
(1)行政助理:106年2月1日至106年7月31日共6個月。
(2)教學助理:106年2月1日至106年6月30日共5個月。(林場實習例外,由督導教師配合實習課程調整)
三、勞僱型助理(教學助理及行政助理)
(1)依學校規定薪資每小時120~160元,以時薪150計。
(2)每名申請人可申請數項工作,以6,000元/月(含)以上而不超過12,000元/月之工作內容為原則。
四、申請資格及期限:限本系除在職專班生、在職生及陸生外之在學研究生。外籍生、僑生(含港澳生)需有工作證才可申請請至系辦領取研究生獎勵金申請相關表單 (或至本系網頁下載),並將於106年2月6日(一)前送至系辦公室。
五、發放方式:獎勵金直接匯入研究生本人郵局、玉山銀行或華南銀行帳戶,按月發放(預定於次月15日入帳)。
六、授權各督導教師考核,勞僱型助理每月須填寫出勤紀錄表並於該月底前送至系辦公室。
 
<附件>105年度第2學期研究生獎勵金「教學助理」表
班次 學分 演講時數 實習時數 課程名稱 授課教師 名額 金額
  0   2 服務學習一 余家斌 2 3000
  0   2 服務學習二 劉奇璋 2 3000
  0   2 服務學習三 林增毅 1 3000
01 3 2 3 樹木學及實習 王立志 1 6000
02 3 2 3 樹木學及實習 李靜峰 1 6000
03 3 2 3 樹木學及實習 李靜峰 1 6000
  1   3 普通化學實驗   2 3,000
  3 3   林政學 邱祈榮 1 3000
  2   3 林場實習二 葉汀峰 2 3000
  2   3 林場實習二 梁偉立 2 3000
  2   3 林場實習二 盧道杰 2 3000
 
 
備註:
一、2名額,每名3000元/月,可改1名額6000元/月;1名額6000元/月,可改2名額,每名3000元/月。
二、林場實習之教學助理,於時薪150元及每學期獎勵金額總數不變情形下,配合實習課程由督導教師調整獎勵金額及期程。例如:2名額,每名7,500元/月(50小時/月)獎勵期程106年6月至7月(或5月至6月),共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