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學年度第2學期森林環境暨資源學系研究生獎勵金申請公告
一、106學年度第2學期本系研究生獎勵金類別、名額、金額及申請方式如下:
二、勞僱型助理(教學助理及行政助理)
(1)依學校規定薪資每小時140~160元,以時薪150元計。
(2)每名申請人可申請數項工作,以6,000元/月(含)以上而不超過12,000元/月之工作內容為原則。
(3)擔任勞僱型助理者,須於107年4月21日(六)協助本系107學年度學士班個人申請入學招生口試試務工作。
三、勞僱型助理獎勵期程:
(1)行政助理:107年2月1日至107年7月31日共6個月。
(2)教學助理:107年2月1日至107年6月30日共5個月。(林場實習例外,由督導教師配合實習課程調整)
四、申請資格及期限:限本系除在職專班生、在職生及陸生外之在學研究生。外籍生、僑生(含港澳生)需有工作證才可申請。請至系辦領取研究生獎勵金申請相關表單 (或至本系網頁下載),並將於107年2月5日(一)前送至系辦公室。
五、發放方式:獎勵金直接匯入研究生本人郵局、玉山銀行或華南銀行帳戶,按月發放(預定於次月15日入帳)。
六、授權各督導教師考核,勞僱型助理每月須填寫出勤紀錄表並於該月底前送至系辦公室。
<附件>:106年度第2學期研究生獎勵金「教學助理」表
備註:
一、2名額,每名3000元/月,可改1名額6000元/月;1名額6000元/月,可改2名額,每名3000元/月。
二、林場實習之教學助理,於時薪150元及每學期獎勵金額總數不變情形下,配合實習課程由督導教師調整獎勵金額及期程。例如:2名額,每名7,500元/月(50小時/月)獎勵期程106年6月至7月(或5月至6月),共2個月。
獎勵金類別 | 名額及內容 | 金額/月 | 申請方式 |
教學助理 | 1名 | 6,000元(每月工作40小時) | 於聘僱申請表上經全系共同必修或學群必修課程(如<附件>普化實驗除外)各授課教師同意並簽證後送系辦公室 |
22名 | 3,000元(每月工作20小時) | ||
行政助理 | 1名(本系森林館R101木材化學實驗室管理) | 3,000元(每月工作20小時) | 於聘僱申請表上經實驗室管理教師:張上鎮老師同意並簽證後送系辦公室 |
1名(本系森林館R303育林共同實驗室管理) | 於聘僱申請表上經實驗室管理教師:曲芳華老師同意並簽證後送系辦公室 | ||
2名(本系網路系統管理) | 於聘僱申請表上經網管教師林法勤老師同意並簽證後送系辦公室 | ||
16名(或8名,每月6,000元,每月工作40小時,協助本系公共事務) | 聘僱申請表送系辦公室彙整,提送系主任審核 | ||
1名(本系森林館R103、R302及林產館R204等化學精密儀器室管理) | 6,000元(每月工作40小時) | 於聘僱申請表上經儀器室管理教師:張上鎮老師同意並簽證後送系辦公室 | |
1名(本系農場溫室管理及協助本系公共事務) | 於聘僱申請表上經溫室管理教師:葉汀峰老師同意並簽證後送系辦公室 | ||
1名(本系標本館管理及協助本系公共事務) | 於聘僱申請表上經標本館管理教師:李靜峯老師同意並簽證後送系辦公室 | ||
獎助金 | 同上學期 | 學校分配總額減去勞僱型助理所需總額後再平均分配(因107年度經費學校尚未核定,俟核定金額後再行公告。 | (獎助金獎勵期程106年9月至107年7月,已於上學期核定) |
(1)依學校規定薪資每小時140~160元,以時薪150元計。
(2)每名申請人可申請數項工作,以6,000元/月(含)以上而不超過12,000元/月之工作內容為原則。
(3)擔任勞僱型助理者,須於107年4月21日(六)協助本系107學年度學士班個人申請入學招生口試試務工作。
三、勞僱型助理獎勵期程:
(1)行政助理:107年2月1日至107年7月31日共6個月。
(2)教學助理:107年2月1日至107年6月30日共5個月。(林場實習例外,由督導教師配合實習課程調整)
四、申請資格及期限:限本系除在職專班生、在職生及陸生外之在學研究生。外籍生、僑生(含港澳生)需有工作證才可申請。請至系辦領取研究生獎勵金申請相關表單 (或至本系網頁下載),並將於107年2月5日(一)前送至系辦公室。
五、發放方式:獎勵金直接匯入研究生本人郵局、玉山銀行或華南銀行帳戶,按月發放(預定於次月15日入帳)。
六、授權各督導教師考核,勞僱型助理每月須填寫出勤紀錄表並於該月底前送至系辦公室。
<附件>:106年度第2學期研究生獎勵金「教學助理」表
班次 | 學分 |
演講 時數 |
實習 時數 |
課程名稱 |
授課 教師 |
名額 | 金額 |
0 | 2 | 服務學習一 | 李靜峯 | 2 | 3000 | ||
0 | 2 | 服務學習二 | 余家斌 | 2 | 3000 | ||
0 | 2 | 服務學習三 | 劉奇璋 | 1 | 3000 | ||
01 | 3 | 2 | 3 | 樹木學及實習 | 李靜峰 | 1 | 6000 |
02 | 3 | 2 | 3 | 樹木學及實習 | 李靜峰 | 1 | 3000 |
03 | 3 | 2 | 3 | 樹木學及實習 | 李靜峰 | 1 | 3000 |
1 | 3 | 普通化學實驗 | 2 | 3000 | |||
3 | 3 | 統計學二 | 林增毅 | 1 | 3000 | ||
3 | 3 | 林政學 | 邱祈榮 | 1 | 3000 | ||
2 | 2 | 木材塗料及塗裝 | 張上鎮 | 1 | 3000 | ||
3 | 3 | 木材物理學及實驗 | 林法勤 | 1 | 3000 | ||
2 | 2 | 森林土壤學 | 鄭智馨 | 1 | 3000 | ||
1 | 3 | 森林土壤學實驗 | |||||
3 | 3 | 土壤物理學 | 梁偉立 | 1 | 3000 | ||
3 | 3 | 森林水文學 | 陳明杰 | 1 | 3000 | ||
2 | 6 | 林場實習二 | 鄭智馨 | 2 | 3000 | ||
2 | 6 | 林場實習二 | 林法勤 | 2 | 3000 | ||
2 | 6 | 林場實習二 | 劉奇璋 | 2 | 3000 |
備註:
一、2名額,每名3000元/月,可改1名額6000元/月;1名額6000元/月,可改2名額,每名3000元/月。
二、林場實習之教學助理,於時薪150元及每學期獎勵金額總數不變情形下,配合實習課程由督導教師調整獎勵金額及期程。例如:2名額,每名7,500元/月(50小時/月)獎勵期程106年6月至7月(或5月至6月),共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