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系114學年度第2學期博、碩士學位考試事宜

  • 2026-02-23
  • 林建村

國立臺灣大學森林環境暨資源學系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2月23日

發文字號:(115)森字第014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本系114學年度第2學期博、碩士學位考試事宜。

依據:「國立臺灣大學研究所博士暨碩士學位考試規則」第3條、第7條、第8條、第9條及本校115年2月11日校教字第1150012818號函。

公告事項: 

一、本學期有關學位考試之各項辦理截止日期如下:

申請考截止日:   115年4月30日。
撤銷考試截止日:115年7月31日。
舉行考試截止日:115年7月31日。
繳交論文截止日:115年8月25日。

二、擬於本學期畢業之研究生(含學位考試申請及已通過學位考試論文未繳交者),請至本校教務處研教組網頁之業務項目下之「學位考試申請」選項申請學位考試。

三、下列各表件請逕至本校教務處研教組「下載專區」網頁下載,或本系「下載專區」之「表單下載」之「研究所」網頁自行下載使用:
1. 應屆畢業生成績審核表

2. 研究所學位考試委員名冊。   (碩士班格式 ;博士班格式)

3. 學位考試試卷(口試紀錄表)

4. 學位考試撤銷申請書

5. 已通過學位考試本學期不畢業申請書

6. 學位論文學術倫理暨原創性比對聲明書

7. 森林環境暨資源學系研究生畢業離校手續單

四、有關論文格式範例、論文全文電子檔案說明、電子論文常見問題Q&A、論文繳交予口試提醒事項等相關資訊請至本校教務處研教組網頁業務項下「學位考試申請及離校」查詢。

 

應屆畢業同學請注意以下事項:

1. 請應屆畢業研究生預留圖書館審核電子論文格式及紙本論文印製時間,依限(8月25日)完成紙本論文繳交。逾期未交紙本論文而未達修業年限者,次學期仍應註冊,修業年限屆滿仍未依規定繳交論文者,應予退學(學位考試規則第九條)。

2. 教務處將於8月26日早上清查離校系統,離校系統「圖書館」關卡為「已辦畢」則為114-2畢業生;「未辦畢」則仍須於115-1註冊繳費/年限屆滿者退學。

3. 有關過去(113-2前)繳交論文期限(緩衝時間/○月○日上傳即可)等經驗或過去已畢業學長姐流傳之經驗已不適用。本學期繳交論文截止日(115/8/25)前完成紙本論文繳交且離校系統「圖書館」關卡為「已辦畢」始為畢業生。

4. 請研究生勿隨意上傳未定稿學位論文,並於後續進行學位論文抽換,此舉已造成相關作業困擾,將請圖書館整理此類學位論文所屬系所,後續將公告並請系所及指導教授嚴加督導。

5. 研究生不能以已於8月25日前上傳電子論文認定是114-2畢業生,8月26日早上清查離校系統,離校系統「圖書館」關卡「未辦畢」,皆非114-2畢業生。

6. 114學年度起學位論文涉及機密、專利事項或依法不得提供,擬申請學位論文延後公開,需於學位考試時,提供學位考試委員申請學位論文延後公開相關資料及填妥「國立臺灣大學學位論文延後公開審核表」經所有學位考試委員審核並簽名。份申請書均須附上正本審核表及正本證明文件,建議先行查詢所屬學院所需份數,準備相應之審核表及證明文件。
(路徑: https://www.lib.ntu.edu.tw/node/153  → 學位論文延後公開申請書)

 

國立臺灣大學研究所博士暨碩士學位考試規則
114學年度第2學期研究所博士班、碩士班學位考試申請公告 (本系公告   學校公告)
國立臺灣大學教務處碩博士學位考試申請系統
臺灣大學電子學位論文提交系統
本系申請學位考試之相關流程 ( 已通過學位考試者 / 第1次申請或已舉行學位考試但成績不及格而申請第2次位考試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