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成績抵免注意事項提醒(含學士班及研究所)

  • 2026-07-01
  • 林建村

本校115學年度學生線上申請抵免學分時間如下(只有一個申請期程):

 

2026/8/6 上午 09:00:00 至 2026/8/19 中午 12:00:00 止。(含研究生、學士班轉學生、補申請學生等)


擬申請抵免之同學(含學士班及研究所)請於前述抵免申請系統開放時間內進行網路申請,網址如下

http://curri.aca.ntu.edu.tw/aca_doc/waive.asp

 

擬申請成績抵免之學士班及研究所(含碩士班及博士班)學生,除於前述抵免系統完成申請外,亦須於抵免申請結束時間前,將原學校之成績單(正本)送達系辦公室 。

 

依據本系第260次系務會議決議,學生申請抵免案件時,需提送課程大綱備審,備審課程大綱之提交方式如下:

1. 研究生 :請將擬抵免科目課程大綱儲存為pdf格式之檔案,以email寄至本系公務信箱 forestry@ntu.edu.tw

2. 學士班學生 :請於抵免系統上傳所有申請科目之原學校課程大綱至系統內。

 

本系抵免申請限制如下,請申請人注意:

依據本系課程委員會第144次會議決議,學士班學生申請抵免時,所申請之抵免科目非本系所開之「選修」(課程識別碼非605或625字頭)類別課程之抵免不予審核。
依據本系課程委員會第147次會議決議,非本校畢業之研究生(含碩士班及博士班),不得申請抵免課程識別碼為625U,625M或625D之課程。

 

研究生申請抵免學分之附加規定摘述如下:

1. 學生所申請之抵免課程,必須符合公立大學、已立案之私立大學、 中央研究院、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院校修習研究所課程程度 (請參考本校學生抵免學分辦法第3條第1款),非本校畢業之研究生(含碩士班及博士班)申請抵免時,須由申請人提出所修課程符合本校抵免辦法所規定之研究所課程認定依據,並簽署確認聲明)。

2. 研究生申請抵免所有科目學分合計不得超過12學分(請參考本校本校學生抵免學分辦法第3條第4款)。

3. 依據本系第290次系務會議決議,本系研究生成績抵免標準為A(或百分制85分),且所申請之抵免科目須與本系教學方向相關,並須提請所屬指導教授初審後由系主任複審通過後方得抵免。

4. 研究生完成前述網路申請後,於前述申請時間內, 提送附加文件送系辦公室複審,逾期將不予受理。

5. 須提交之文件如下:

(1)原修習課程成績單正本。

(2)經指導教授審核 簽章之本系研究所成績抵免申請書。

(3)原修習課程之課程大綱 。

(4)非本校畢業學生申請抵免時,須由申請人提出所修課程符合本校抵免辦法所規定之研究所課程認定依據,並簽署確認聲明。


研究生申請學分抵免之詳細說明請參見以下連結:

https://reurl.cc/omp3K5

參考規定

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抵免學分辦法

文件下載
國立臺灣大學森林環境暨資源學系研究所成績抵免申請書

國立臺灣大學森林環境暨資源學系申請抵免研究所課程聲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