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第2學期研究生學位考試因應COVID-19疫情權宜措施

  • 2022-05-02
  • 林建村

因應COVID-19疫情,研究生學位考試權宜措施如下:

 

1. 本校110-2學期繳交論文的截止時間延至9 月30 日。口試的時間也採彈性處理,只要碩博士班學生能在8月31日前申請學位考試並在9 月30 日前完成繳交論文程序,即視為110-2畢業生。如果無法在9 月30 日前完成繳交論文的程序,則下學 期(111-1)須註冊繳費,而修業期限屆滿者得申請專案延長修業年限

2. 碩博士生學位考試得以視訊方式進行。遠距口試的委員仍將致送口試費用,但不得請領車馬費。委員簽名可採電子簽名。

3. 視訊口試辦理方式說明如下:

(1)提送口試時間及口試委員名單:請於於口試前2週下載「學位考試委員名冊」,填寫口試日期、口試時間,以及口試委員名單後,以email寄送系辦公室以完成口試申請。

(2)舉行口試之相關措施:

a. 視訊系統之選擇:系上對於使用何種系統沒有特別規定,請同學與指導教授確認擬使用的視訊系統(Google Meet, Skype, U meeting, Webex....等)。

b. 口試前需先下載「學位考試試卷(口試紀錄表)」及「審定書」這2個文件,並填寫此文件之基本資料。

c. 口試委員聘書由系辦公室直接郵寄給口試委員,審查費亦將直接匯款給口試委員。

d. 請於口試進行中,截取口試進行時之螢幕截圖(節圖內須有所有口試委員及口試同學之大頭照),以資證明同學有進行口試,並於口試結束後以email寄送系辦公室以完成備案。

(3)口試後之事項

a. 「學位考試試卷(口試紀錄表)」之處理:請於通過口試並完成評分後,將此文件檔案寄給口試委員在考試委員簽章處簽名後掃描,或套印簽名檔後,將所有口試委員已簽名之口試紀錄表以email寄送系辦公室以便向教務處提交成績。

b. 「審定書」之處理:請於通過口試後,將此文件檔案寄給口試委員在考試委員簽章處簽名後掃描,或套印簽名檔後,以影像編輯軟體將各委員的簽名章彙整於同一份審定書檔案後,以email寄送系辦公室,經系主任確認後,系辦公室會於審定書上套印主任章後寄給同學附於論文內。為方便系辦公室後續套印作業,請提供jpg格式之審定書檔案。

 

 

參考連結:


本系學位考試說明網頁連結
https://is.gd/XCVhCb

學位考試委員名冊下載
碩士班格式
https://is.gd/n8paph
博士班格式
https://is.gd/DE1ics

學位考試試卷(口試紀錄表)下載
https://is.gd/vRL524

審定書下載(檔案第4頁)
https://is.gd/GUOLcK

教務處因應疫情學位論文延繳公告
https://is.gd/aAJaE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