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位考試(碩士班及博士班)-已通過學位考試者-申請畢業

  • 2014-11-28
  • 林建村

本系112學年度第2學期學位考試公告(內含學位考試各類各辦理項目截止日期)

 

◎ 申請資格(已通過學位考試者-申請畢業)

◆ 於先前之學期依本校規定完成學位考試成績辦保留,且已 具畢業資格(論文 已修改完成、已完成本系之畢業條件[如已通過本系外語能力標準者],或教育學程已未完成),擬申請於本學期畢業者。

 

申請學位考試(已通過學位考試者-申請畢業)

◆ 學位考試申請書:網路申請 ,至本校My   NTU網頁(https://my.ntu.edu.tw/Default.aspx)搜尋「碩博士學位考試申請 」後鍵入申請資料,印出學位考試申請書(只需要列印1張申請書)經指導教授、系主任審核簽章 ,並經系辦公室登記後,由申請人逕送研教組登錄

◆ 繳交資料:學位考試申請書、口試紀錄表正本(104學年度以前通過學位考試者需繳交)、 外文能力檢定證明正本。

◆ 應於學校規定結束日前申請,逾期將不受理。

 

學位考試及格本學期不畢業 (已通過學位考試者-申請畢業)

◆ 已申請學位考試(已申請畢業),但論文 仍尚未修改完成、或未完成本系之畢業條件(如外文能力檢定尚未通過)、教育學程尚未完成者,皆須再次申請保留學位考試成績。

◆ 填寫已通過學位考試本學期不畢業申請書,經所長簽章後 ,影本送系辦公室存查正本由學生自行送教務處研教組

◆ 將學位考試口試紀錄表正本務送系辦公室登分並存查(辦理學位考試保留時已繳交口試記錄表正本者,免再繳交)。

◆ 論文若已完成者,請勿上傳檔案及將紙本繳送圖書館。

◆ 應於學校規定結束日前辦理,並於次學期辦理註冊。

 

 

辦理離校手續請參見「學位考試(碩士班及博士班)-辦理離校手續」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