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系106學年度碩士班甄試筆試、口試報名費(第二階段)繳交事宜

  • 2016-10-14
  • 林建村
國立臺灣大學森林環境暨資源學系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10月14日
發文字號:(105)森字第111號

主旨:公告本系106學年度碩士班甄試筆試、口試報名費(第二階段)繳交事宜。
依據:「國立臺灣大學106學年度碩士班甄試招生簡章」第6點第1款。
公告事項:
一、凡參加本系106學年度碩士班甄試筆試之考生,請於本系筆試日(105年10月22日)前依本校106學年度碩士班甄試招生簡章第5點之繳費方式(參見本校106學年度碩士班甄試招生簡章第2頁及第3頁),完成筆試報名費新台幣500元整之繳費,並於報名登錄系統(網址http://gra103.aca.ntu.edu.tw/graf/ )查詢繳費狀態。筆試當日於報名登錄系統顯示「未繳費」狀態者,須於筆試當日將繳費收據正本(於空白處寫明姓名、准考證號碼)繳交予本系辦理筆試報到之人員,當日未繳交者,不得參加筆試,或雖已應試,其筆試成績將不予承認。
二、未參加本系106學年度碩士班甄試筆試但得參加口試之考生,請於本系口試日(105年11月5日)前依本校106學年度碩士班甄試招生簡章第五點之繳費方式(參見本校106學年度碩士班甄試招生簡章第2頁及第3頁),完成口試報名費新台幣500元整之繳費,並於報名登錄系統(網址http://gra103.aca.ntu.edu.tw/graf/ )查詢繳費狀態。口試當日於報名登錄系統顯示「未繳費」狀態者,須於口試當日將繳費收據正本(於空白處寫明姓名、准考證號碼)繳交予本系辦理筆試報到之人員,當日未繳交者,不得參加口試,或雖已應試,其口試成績將不予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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