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廢止「國立臺灣大學森林環境暨資源學系學士班招生委員會設置辦法」、「國立臺灣大學森林環境暨資源學系碩士班招生委員會設置辦法」、「國立臺灣大學森林環境暨資源學系博士班招生委員會設置辦法」

  • 2023-11-23
  • 林建村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23日
發文字號:(112)森字第11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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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公告廢止「國立臺灣大學森林環境暨資源學系學士班招生委員會設置辦法」、「國立臺灣大學森林環境暨資源學系碩士班招生委員會設置辦法」、「國立臺灣大學森林環境暨資源學系博士班招生委員會設置辦法」。
依據:本系第國立臺灣大學森林環境暨資源學系學士班招生委員會設置辦法第七條、國立臺灣大學森林環境暨資源學系碩士班招生委員會設置辦法」第七條、國立臺灣大學森林環境暨資源學系博士班招生委員會設置辦法第七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國立臺灣大學森林環境暨資源學系學士班招生委員會設置辦法」、「國立臺灣大學森林環境暨資源學系碩士班招生委員會設置辦法」、「國立臺灣大學森林環境暨資源學系博士班招生委員會設置辦法」經本系第366次系務會議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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