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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士班-轉系
轉系(轉入本系) |
(本內容僅供參考,實際內容仍以本校公告為準) |
申請資格 | 符合本校學生轉系辦法第三條規定 |
錄取方式及占分比例 |
錄取方式 以審查資料為錄取依據 占分比例:100% |
筆試科目及時間地點 | 無 |
口試及時間地點 | 無 |
其他 | 無 |
是否接受第二志願申請 | 是 |
備註 | 申請方式為上網登記,於本校行事曆規定申請期限截止前未上網登記者,不得以任何理由補辦申請手續 |
查詢電話 | (02)33664609 |
轉系(轉出本系) |
(本內容僅供參考,實際內容仍以本校公告為準) |
同意申請資格 |
學生需修習至該年級為止之本系系訂必修科目後,始可申請轉系。 本系訂必修科目: 105-108學年度入學學生 109學年度起入學學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