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系微積分課程調整公告

  • 2021-07-13
  • 林建村
配合數學系對於微積分課程之調整,本系微積分課程經教務會議審議通過調整方案如下:

一、109學年度起入學學生:
1. 本系原所列之全系必修「微積分乙上」(課程識別碼:201 101B1,課程編號MATH1203,3學分)及「微積分乙下」(課程識別碼:201 101B2,課程編號MATH1204,3學分)修改為「微積分1」(課程識別碼:201 49810,課程編號MATH4006,2學分)及「微積分2」(課程識別碼:201 49820,課程編號MATH4007,2學分)。
2. 配合前述微積分課程調整,全系必修學分數從29學分下修為27學分,另各學群選擇必修增列2學分(「森林生物學群」選擇必修學分從原25學分上修為27學分,「森林環境學群」選擇必修學分從原21學分上修為23學分,「生物材料學群」選擇必修學分從原21學分上修為23學分,「資源保育及管理學群」選擇必修學分從原26學分上修為28學分)
3. 已完成「微積分乙上」或「微積分乙下」課程之學生,未來採計原則如下:
(1)已完成「微積分乙上」及「微積分乙下」課程,得充抵「微積分1」及「微積分2」,多出之2學分計入選必學分。
(2)已完成「微積分乙上」但未完成「微積分乙下」課程,得以「微積分乙上」充抵「微積分1」,且須修習「微積分2」,「微積分乙上」多出之1學分計入選必學分。
(3)已完成「微積分乙下」但未完成「微積分乙上」課程,得以「微積分乙下」充抵「微積分2」,且須修習「微積分1」,「微積分乙下」多出之1學分計入選必學分。

二、108學年度及以前入學學生:
1. 學生得修習「微積分1」及「微積分2」替代「微積分乙上」及「微積分乙下」,替代後不足之2學分以增列群選擇必修2學分方式辦理。
2. 原已修習「微積分乙上」或「微積分乙下」且成績及格之學生,得以下列方式替代:
(1)已完成「微積分乙上」但未完成「微積分乙下」課程,得以「微積分2」充抵「微積分乙下」,不足之1學分以增列選必1學分方式辦理。
(2)已完成「微積分乙下」但未完成「微積分乙上」課程,得以「微積分1」充抵「微積分乙上」,不足之1學分以增列選必1學分方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