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財團法人國立臺灣大學校友會文化基金會優秀學生獎學金」
獎勵方式:
每年捐贈母校優秀學生獎學金每學院各1名,每名新臺幣伍萬元整。
遴選條件:
(1)學業成績上學期總平均八十分以上,無不及格科目,操行成績八十分以上。
(2)本學年度未獲得其他獎助學金。
申請手續:
(1)申請人請詳填「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表,並附成績資料。
(2)母校各學院遴選申請之同學,請以品學兼優且家境清寒者為優先。
有意申請者,請詳附件並檢附相關資料文件,於113年10月7日前送系辦公室。
森林環境暨資源學系 啟
每年捐贈母校優秀學生獎學金每學院各1名,每名新臺幣伍萬元整。
遴選條件:
(1)學業成績上學期總平均八十分以上,無不及格科目,操行成績八十分以上。
(2)本學年度未獲得其他獎助學金。
申請手續:
(1)申請人請詳填「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表,並附成績資料。
(2)母校各學院遴選申請之同學,請以品學兼優且家境清寒者為優先。
有意申請者,請詳附件並檢附相關資料文件,於113年10月7日前送系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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