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系服務課程執行方式

  • 2020-01-09
  • 林建村
國立臺灣大學森林環境暨資源學系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月9日
發文字號:(109)森字第005號

主旨:公告本系服務課程執行方式。
依據:108年11月19日系課程委員會第129次會議決議辦理。
公告事項:
一、本系108學年度起入學之學生,服務課程採「服務學習甲」及「服務學習乙」方式修課,「服務學習甲」限修本系課程,「服務學習乙」得修外系課程。
二、本系服務課程替代原則如下:
1. 本系108學年度入學學生已修習本系所開「服務學習一」課程,得替代「服務學習甲」。
2. 本系107學年度前入學學生(含107學年度入學學生)服務課程之替代方式如下:
(1)「服務學習一」:以本系所開授之「服務學習甲」替代。
(2)「服務學習二」及「服務學習三」:得以「服務學習甲」或「服務學習乙」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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