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系學生雙聯學位、交換學生、訪問學生及短期進修所修習學分採計原則
本系學生雙聯學位、交換學生、訪問學生及短期進修所修習學分採計原則 (依據:102年12月26日本系課程委員會第107次會議決議)
一、本系學生依據本校規定,由本校、院、系所薦送之雙聯學位、交換學生、訪問學生及短期進修所修習之學分,得申請採計為本系必修(含全系必修、學群必修及學群選擇必修)及選修學分。
二、學生申請採計學分之流程如下:
1. 學生於出國前,需提送修課計畫及擬修習課程之課程大綱送課程委員會備查。(請填寫下方所附連結之國外交換研修課程及學分行前申請表)
2. 學生於出國前,所申請之科目擬申請採計為本系必修課程學分,須提出所修課程之課程大綱,送請該課程之授課教師審核,並經課程委員會備查後方得抵免為本系必修課程學分。
3. 學生於出國修課期間若擬修改修課計畫,須隨時提送變更後之修課計畫及擬修習課程之課程大綱送課程委員會備查。
4. 學生於返國後,需依本校學生出國修課學分採計要點規定,於規定期限內提出修課紀錄及成績文件,申請學分採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