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位考試(碩士班及博士班)-辦理離校手續

  • 2014-11-27
  • 林建村

本系112學年度第2學期學位考試公告(內含學位考試各類各辦理項目截止日期)

 

學位考試-辦理離校手續

 ◆ 畢業生之條件

1. 必修科目及口試成績及格。

2. 碩士班研究生於畢業前須通過 「國立臺灣大學森林環境暨資源學系研究所碩士班研究生外文能力檢定標準各點之任一種檢定 (博士班研究生已於資格考核時提交,因此於畢業時無須再驗證)

3. 完成論文學術倫理暨原創性比對

4. 論文繳交截止日前國立臺灣大學博碩士論文提交系統建立論文相關資料並上傳電子全文檔案,並將已完稿之論文紙本繳交總圖書館。

 ◆ 論文繳交截止日:

1.1學期:行事曆次學期上課開始日 (正確之日期以教務處各學期之公告為準)

2.2學期:行事曆次學期上課開始日3週前 (正確之日期以教務處各學期之公告為準)

3. 教務處另有公告截止日期時,依公告日期辦理。

學術倫理暨原創性比對

1. 原創性比對方式:同學可以透過所屬指導教授或系辦公室在NTU Cool所建立之Turnitin原創性比對平臺進行原創性比對。若要以系辦公室所建立的Turnitin原創性比對平臺進行比對,請事先寫email ( forestry@ntu.edu.tw ) 向系辦公室提出旁聽需求,由系辦公室將同學之學校email帳號 ( RXX625XXX@ntu.edu.tw , DXX625XXX@ntu.edu.tw )加入旁聽生,並請同學至學校emeil帳號接收由NTUcool所發出之email確認信進行確認後即可進行比對

2. 依據本系學位論文品質與管考準則規定,本系學位論文原創性比對排除封面、審定書、目錄、參考文獻及附錄,其比對相似 度應低於15%。如未符合所訂標準,須由指導教授提出說明,並經系 主任檢核其論文原創性後,始得辦理離校手續。

◆ 畢業生離校應繳交資料及領取學位證書

1. 繳交完稿之論文紙本(參見國立臺灣大學碩、博士學位論文格式規範):

i.  學校總圖書館2 (此2本紙本論文內含代繳至國家圖書館1冊,另依據國立臺灣大學圖書館102年8月27日第370次工作會報決議,自102學年度起研究生於畢業時,繳至本校圖書館典藏之紙本學位論文,其裝訂方式為精裝或平裝擇一, 並請於辦理離校手續時直接交給總圖書館,有關圖書館之畢業離校及論文繳交詳細規定,請參見圖書館網頁:首頁 › 服務項目 › 論文繳交及離校手續 )。

ii.  系辦公室2(平裝)。

iii. 論文內需檢附口試委員會審定書(格式請參見國立臺灣大學碩、博士學位論文格式規範)及電子全文授權書(授權書需簽名 ,惟是否附上授權書,請參閱本校總圖書館規定)。

2. 繳交學位考試口試紀錄表(正本),並將學位考試成績送交教務處登錄(學位考試成績由系辦公室統一彙報教務處,需要作業時間,若急需領取畢業證書者,請於辦理離校手續前3天通知系辦公室先送成績,或當場由系辦公室列印成績報告書交給學生送交教務處)。

3. 繳交學位論文學術倫理暨原創性比對聲明書(正本)及論文原創性比對報告電子檔:聲明書須經指導教授(含共同指導教授)簽章,並同時檢附論文原創性比對報告電子檔(若是以系辦公室所提供之Turnitin原創性比對平臺所產生之比對報告,學生無需再以email寄送比對報告電子檔,將由系辦公直接至Turnitin原創性比對平臺下載比對報告電子檔),無論經由老師或系辦公室所建立之Turnitin原創性比對平臺生所產生之學位論文學術倫理暨原創性比對結果,學生皆須與所屬之指導教授討論,確認符合 「國立臺灣大學森林環境暨資源學系學位論文品質與管考準則」規定後簽署學位論文學術倫理暨原創性比對聲明書

4. 碩士班研究生提出 「國立臺灣大學森林環境暨資源學系研究所碩士班研究生外文能力檢定標準」各點之任一種檢定證明正本供查核。

6. 歸還所借用之各種資料、儀器等物品(含本系門卡及研究生自習室鑰匙)

6. 繳交本系離校手續單:下載「國立臺灣大學森林環境暨資源學系研究生畢業離校手續單」,經指導教授簽名後送系辦公室 ,

7. 系辦公室及系主任審核符合本系所定之畢業資格後,由系辦公室在本校「畢業生離校管理系統」登錄審核結果 。

全部「離校流程一覽表」之應辦事項皆已完成者,至教務單位領取學位證書。(請同學以本校計中帳號登入「畢業生離校手續查詢系統」後檢視各欄位說明及個人之離校辦理情形)

◆ 繳交圖書館之學位論文務必依據學校所公告之截止日前繳交,系級離校手續可視個人時間安排,並未規定須於一定期限內完成,但必須於辦妥離校手續後始可至教務處領取學位證書。(系級離校手續雖未訂定辦理截止日,但仍建議同學儘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