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成績抵免注意事項提醒(含學士班及研究所)
本校113學年度網路申請抵免學分時間如下:
◆第一梯次:2024/8/05 上午 09:00:00 至 2024/8/13 中午 12:00:00 止。(含研究生、學士班轉學生、補申請學生等)
◆第二梯次:2024/8/19 上午 09:00:00 至 2024/8/22 中午 12:00:00 止。(僅限分科測驗學生申請)
擬申請抵免之同學(含學士班及研究所)請於前述抵免申請系統開放時間內進行網路申請,網址如下
http://curri.aca.ntu.edu.tw/aca_doc/waive.asp
擬申請成績抵免之研究所及學士班學生,除於前述抵免系統完成申請外,亦須於抵免申請結束時間前,將原學校之成績單(正本)及擬抵免科目之課程大綱送達系辦公室 ,研究生須加送指導教授審核通過之研究所成績抵免申請書正本。
擬抵免科目之原學校課程大綱請印出紙本併同成績單正本送至系辦公室(親送或郵寄皆可),或將課程大綱儲存為pdf格式之檔案,以email寄至本系公務信箱 forestry@ntu.edu.tw
學士班學生於抵免系統申請時雖已上傳共同科目或通識科目之原學校課程大綱至系統內,但此課程大綱僅供本校共同科目或通識科目抵免使用,本系無法下載,因此仍須再寄送所有抵免科目之原學校課程大綱至本系。(依據本系第260次系務會議決議辦理)
研究生申請抵免學分之附加規定摘述如下:
1. 依據本校學生抵免學分辦法第3條 規定,研究生之抵免,必須符合公立大學、已立案之私立大學、 中央研究院、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院校修習研究所課程。申請抵免之研究所同學,請提供擬抵免科目符合研究所課程之證明。另研究生科目之抵免以學系規定應修畢業學分數1/2為限,因此本系研究生抵免上限為12學分。
2. 依據本系第290次系務會議決議,本系研究生成績抵免標準為A(或百分制85分),且所申請之抵免科目須與本系教學方向相關,並須提請所屬指導教授初審後由系主任複審通過後方得抵免。
3. 研究生完成前述網路申請後,請下載本系研究所成績抵免申請書,將申請書提經指導教授審核,並附(1)原修習課程成績單正本,(2)原修習課程之課程大綱,於前述申請時間內,送系辦公室複審,逾期將不予受理。
研究生申請學分抵免之詳細說明請參見以下連結:
參考規定